一、“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”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指导、健康报社主办的,面向全国的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系统。目前已在我省部分县(市)区开展试点,建立了完整的基层卫生机构入驻、家庭医生团队组建、居民自愿签约、团队有效履约的有效流程,并取得一定的效果。 二、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均需入驻“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”,并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,依托国家信息化平台,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。根据我市实际,8月份遴选路北区、丰南区作为试点优先入驻,其他县(市)区9月底前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注册和组建工作。 三、基层卫生机构入驻“中国家医网”后,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,提升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,协助安装“中国家医居民端”APP,开展网上签约工作,并同步接入基层公共卫生网。运用“中国家医网”,不收取卫计部门及基层医疗机构费用。 四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附件要求,完成入驻中国家医网初始数据准备工作,并于8月底前提交各县(市)卫计局审核。 五、各县(市)区卫计局统一组织中国家医网培训工作,具体培训由中国家医网安排专人负责。培训安排在唐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微信群中发布。在运用过程中,各地需组织村(居)委会及村医指导群众将纸质签约服务的事项,转化为手机APP签约,并同步提高履约率。 联系人: 国家卫健委《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》负责人 商和阳 唐山市卫健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|